州纪委、州监察局机关拟统一组织县市纪委、监察局面向各县市公开选调具备公务员身份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选调。
二、选调计划和资格条件
招考单位 招考计划 职位条件
年龄 学历 年度考核 健康状况 其他要求
吉首市纪委、监察局 1 35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连续二年称职以上 身体健康 各县市报考人员仅限报考本县市职位
泸溪县纪委、监察局 1
凤凰县纪委、监察局 1
古丈县纪委、监察局 1
花垣县纪委、监察局 1
保靖县纪委、监察局 1
永顺县纪委、监察局 1
龙山县纪委、监察局 1
三、选调的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有关手续等程序进行。考试设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
1、报名。各县(市)报考人员到县(市)纪委报名,由县(市)纪委干部室初审后,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汇总统一报州纪委干部室。报名需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时间11月14日至20日。报考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